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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菊与刀 作者:本尼迪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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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Joseph with ♥ on March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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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第一章 任务——研究日本
  • II. 第二章 战争中的日本人
  • III. 第三章 各得其所,各安其分
  • IV. 第四章 明治维新
  • V. 第五章 历史和社会的负恩者
  • VI. 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
  • VII. 第七章 “义理最难承受”
  • VIII. 第八章 洗刷污名
  • IX. 第九章 人情的世界
  • X. 第十章 道德的困境
  • XI. 第十一章 自我修养
  • XII. 第十二章 儿童学习
  • XIII. 第十三章 投降后的日本人
  • XIV. 附录一:鲁思·本尼迪克特小传
  • XV. 附录二:日本学者对《菊与刀》的评论

I. 第一章 任务——研究日本

一个严肃的观察家在论及其他非日本民族时,是不大会既说他们彬彬有礼,又加上一句说:“但是,他们又很蛮横、倨傲。”他也不会既说该民族无比顽固,又说:“但是,他们又极易适应激烈的革新”;也不会既说该民族性格温顺,又说他们不轻易服从上级的控制;也不会既说他们忠诚、宽厚,又宣称:“但是他们又心存叛逆,满腹怨恨”;也不会既说他们本性勇敢,又描述他们如何怯懦;也不会既说他们的行动完全出自考虑别人的评价,即自己的面子,又说他们具有真诚的良心;也不会既讲他们在军队中接受机器人式的训练,又描述那个军队的士兵是如何不服管教,甚至犯上作乱;也不会既讲该民族热诚倾慕西方文化,又渲染他们顽固的保守主义。他不会既写一本书,讲这个民族如何普遍爱美,如何对演员和艺术家给予崇高荣誉,如何醉心于菊花栽培,又另外写一本书来补充说,该民族崇尚刀剑和武士的无上荣誉。

日本人生性极其好斗而又非常温和;黩武而又爱美;倨傲自尊而又彬彬有礼;顽梗不化而又柔弱善变;驯服而又不愿受人摆布;忠贞而又易于叛变;勇敢而又懦怯;保守而又十分欢迎新的生活方式。他们十分介意别人对自己的行为的观感,但当别人对其劣迹毫无所知时,又会被罪恶所征服。他们的士兵受到彻底的训练,却又具有反抗性。

II. 第二章 战争中的日本人

美国把战争的起因归之于轴心国的侵略。日本、意大利、德意志三国以征服的行动非法地破坏了国际和平。轴心国所占领的地方,不论是满洲国、埃塞俄比亚还是波兰,都证明他们推行的是压迫弱小民族的罪恶方针。他们践踏了“自己生存、也让别人生存”、或者至少是侵犯了对自由企业“开放门户”的国际准则。日本对战争原因则有另外的看法。他们认为,只要各国拥有绝对主权,世界上的无政府状态就不会结束。日本必须为建立等级秩序而战斗。当然,这一秩序的领导只能是日本,因为只有日本是唯一的真心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等级制的国家,也最了解“各得其所”的必要性。日本在国内实现了统一和和平,平定了叛乱,建筑了公路、电力、钢铁产业。据官方公布的数字,日本的青少年中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五都受到公共学校的教育。因此,它应该帮助落后的兄弟之邦——中国。“大东亚”诸国是同一人种,日本应当首先将美国,其次是英国、俄国,从世界的这一区域内驱逐出去,使之“各得其所”。万国均应在国际等级结构中确定其位置,才能形成统一的世界。

在他们的战术手册中有一句口号:“以吾等之训练对抗敌军数量上之优势,以吾等之血肉对抗敌军之钢铁。”这是他们的传统口号,并不是为这次战争而特意制定的,他们的军队手册第一页上就用粗体字印着“必读必胜”四个字。他们的飞行员驾驶小型飞机以自杀方式进攻撞击我们的军舰,就是精神战胜物质的无数教材。他们把这些飞行员命名为“神风特攻队”。

所谓“神风”,是指公元十三世纪成吉思汗东征 [5] 时,其船队遇飓风而遭覆灭,这次“神风”拯救了日本。

有几位美国权威人士指出,在日本整个封建时代的七百余年中,天皇一直是有名无实的元首。每个人所尽忠的对象是各自直接的主君——“大名” [10] ,以及大名之上的军事大元帅——将军 [11] 。对天皇忠诚与否,几乎根本没人关心。天皇被幽禁在被隔绝的宫廷之中,其活动和仪式均受将军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格限制。甚至一个地位很高的封建诸侯如果对天皇表示敬意就被视为是背叛。对于日本一般老百姓来说,天皇几乎不存在。

日军俘虏与西方的军人不一样,他们没有受过在被俘后可以说什么、不能说什么的教育,因此,他们对各种问题的回答,显然缺乏规定性。这种不加训练当然来自日本的不投降主义。

这些一致认为天皇超越一切批判的论调,在习惯于认为凡是人就不能免受怀疑和批判的美国人看来,简直是欺人之谈。但是,直到战败,这些却毫无疑问地仍然是日本的舆论。审讯战俘最有经验的人,都认为没有必要在每份审讯笔记上写下“拒绝诽谤天皇”的字样。因为没有一个战俘愿意诽谤天皇,包括那些和盟军合作、为我们向日军作广播的人在内。

即使在战时,日本人对政府、对大本营,以及对他们的直接上司都进行了批判。他们并没有无条件地承认等级制的优越。然而,唯独天皇不受批判。天皇的至高无上性在近代才得以确立,为什么会如此受到尊重?日本人的性格中有什么怪癖会使天皇获得这种神圣不可侵犯性?只要天皇一声令下,日本人就会“挥舞竹枪”,战斗至死。同样,只要敕令一下,日本人也会老老实实承认战败,接受占领。日本战俘的这些话是真的吗?会不会是故意欺骗我们的无稽之谈?或者确实是真的?

当美国把海军勋章授给台湾海峡机动部队指挥官乔治·爱斯·麦肯因将军时,日本的广播电台对此表现极大的惊讶,其态度与美国人截然相反。广播内容如下:

对司令官约翰·爱斯·麦肯因受勋的官方理由并不是他击退了日军。我们不了解他们为什么不这样说,因为尼米兹的公报已宣称他击退了日军。(中略)麦肯因受勋的理由是,他成功地救了两艘损坏的美国军舰并把它们安全地护送到基地。这件小报道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实实在在的事,而不是虚构的。(中略)我们并不怀疑麦肯因将军确实救了两艘军舰。我们希望你们了解的只是这一奇特事实:在美国,救了两艘军舰就能受勋。

美国人对一切救援行动,对陷入困境者的一切帮助都深为感动。勇敢的行为,如果使受难者获救,就更加是英雄行为。日本人的勇敢则排斥这类救援。甚至我们在B29轰炸机和战斗机上配备救生器具,日本人也斥之为“胆怯”。他们的报纸、广播反复谈论这个话题,只有视死如归的冒险才是最高尚的,而小心谨慎则是无价值的。这一态度在对待伤病员和疟疾患者的时候,也反映得很明显。这些士兵在他们看来是废物。

在战争中,日本军队中没有一个受过训练、能够在战火中搬运伤员进行抢救的救护班,也没有系统的医疗设施,如前线救护所、后方野战医院,以及远离前线的康复医院。对医疗品补给的关注就更加令人慨叹了。在某些紧急情况下,伤病员干脆被杀掉。尤其是在新几内亚和菲律宾,日本人常常不得不从有医院的地点撤退,他们却根本没有在有条件时就预先转移伤病员的习惯。只是在部队真正执行所谓“有计划的撤退”时,或是敌人已经出现在眼前时,他们才想到采取一些措施。那时,负责的军医往往在临走时,先将伤病员全部枪杀,或是伤病员自己用手榴弹自杀。

《战阵训》:“生不受俘囚之辱”“死不留罪祸之污名”

对伤病员的这种态度既然是日本人对待本国同胞的基本原则,那么,这一点对处理美军战俘上也起了同样重要的作用。按我们的标准来看,日本人不仅对战俘,而且对他们自己的同胞,也都是犯了虐待罪的。前菲律宾上校军医哈罗鲁得·格拉特里(Harald W.Glattly)说,他作为战俘在台湾被监禁三年期间,“美军战俘所受到的医疗护理超过了日军士兵。俘虏营中的盟军军医可以照顾盟军俘虏,而日本人却一个军医都没有。有一段时间,日军给他们自己人治病的唯一的医务人员是一个下士,后来升了中士。”这位上校一年只能看到一两次日本军医。

日本这种关于兵员消耗理论的最极端的表现就是他们的不投降主义。 西方任何军队在尽了最大的努力而面临寡不敌众、毫无希望时便向敌军投降。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光荣的军人,而且根据国际协议,将通知本国,使其家属知道他们活着。无论是作为一个军人或平民,或在他自己的家庭中,他们都不会因此而受辱。然而,日本人对此则不同。荣誉就是战斗到死。在绝望的情况下,日本士兵应当用最后一颗手榴弹进行自杀,或者赤手空拳冲入敌阵、进行集体自杀式的进攻,但绝不应投降。万一受伤后丧失知觉而当了俘虏,他就会感到“回国后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他丧失了名誉,对于从前的生活来说,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许多美国人都曾谈到,在俘虏营里,美国人发笑该是多么危险,又是如何刺激了日军看守。在日本人看来,当了战俘就已经是奇耻大辱,美国人却居然不懂得,这对他们来讲,简直无法忍受。在美国战俘必须服从的命令中,有许多是日本军官要求俘虏营的看守们也必须遵守的。急行军或是乘坐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运输船转移,对日本兵说来已成家常便饭。有些美国人还说,日本哨兵反复地严格要求他们隐瞒自己的违章行为,而最大的犯罪则是公开违抗。在俘虏营,战俘白天外出筑路或上工厂做工时,禁止从外边带回食物,但这个规定常常是一纸空文。因为只要把水果、蔬菜包起来就行。但是,如果被发现,那就是猖狂的犯罪,就意味着美国人蔑视哨兵的权威。公然向权威挑战,哪怕是一句“顶嘴的话”,也要受到严厉惩罚。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日本人也严禁顶嘴,在军队中,对顶嘴一定要严惩。俘虏营中确实存在许多暴行和虐待。我们把作为文化习惯结果的行为和暴虐行为加以区分,并不是对暴虐行为加以宽宥。

西方士兵和日本士兵之间一种最戏剧性的差别,莫过于日军被俘后竟与盟军合作。他们头脑中根本没有适应这种新环境的准则。他们丧失了名誉,也就丧失了作为日本人的生命。直到战争快要结束的前几个月,才有极少数人要求回国,不论战争结局如何。有些人要求处决自己,说:“如果你们的习惯不允许这么做,那么我就做一个模范战俘。”他们比模范战俘还要好。有些老兵和多年的极端国家主义者给我们指出弹药库的位置,仔细说明日军兵力的配置,为我军写宣传品,与我军飞行员同乘轰炸机指点军事目标。好像他们在生命中翻开了新的一页,其内容与旧的一页完全相反,但他们却表现出同样的忠诚。

[4] 神风特攻队:太平洋战争后期,莱特湾(在菲律宾)战役(1944年10月)后强力推广。建立八个大队、使用劣质机9000架,专事撞沉美舰。起初似见恐怖,旋即证明徒施残暴。菲律宾战役中总计撞击650次,命中率似乎不低(26.8%),但绝大多是轻微命中。至日本投降共出击2664次,死者至少2530人。——译者

[16] 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制定并强制推行的《战阵训》就明文要求日军官兵:“生不受俘囚之辱”“死不留罪祸之污名”,禁止投降或被俘。——译者

III. 第三章 各得其所,各安其分

要想理解日本人,首先必须弄清他们的“各得其所”(或“各安其分”)这句话的含义。 [1] 他们对秩序、等级制的信赖,与我们对自由平等的信仰有如南北两极。

多少世纪以来,不平等已成为日本民族有组织的生活准则,既是最容易预计,也是最广泛被接受的。承认等级制的行为对他们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妻子要给丈夫鞠躬,孩子要给父亲鞠躬,弟弟要给哥哥鞠躬;女孩子则不论年龄大小,要向哥哥和弟弟鞠躬。鞠躬并不是徒具形式。它意味着:鞠躬的人原打算自己处理的事,现在则承认对方有权干预;受礼的一方也承认要承担与其地位相应的某种责任。

“各安其分”不仅意味着辈分差别,而且意味着年龄差别。日本人在表述极端混乱的秩序时,常说“非兄非弟” [13] ,就像我们说的:“既非鱼又非鸟”(neither fish nor fowl)。

即使有几所为青年女性开设的高等学校,那里的课程重点也是放在教导礼仪和举止规范上,在智力训练上根本没法与男性学校相比。有一位女校的校长对该校中上流家庭出身的学生讲到应该学一点欧洲语言时,其理由是希望她们将来可以把丈夫们用的书,掸去灰尘,正确地插入书架。

每个日本人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学习等级制的习惯,然后再将所学到的这种习惯运用到经济生活以及政治等广泛领域。他懂得一个人要向“适得其所”的人表示一切敬意,不管他们在这个集团中是否真正具有支配力。一位受妻子支配的丈夫或者受弟弟支配的哥哥,在正式关系上是照样受妻子或弟弟尊重的。特权之间的外观界限不会因为有某人在背后操纵而受到破坏;表面关系也不会为了适应实际支配关系而有所改变;它依然是不可侵犯的。这些,有时甚至会给不拘正式身份而运用实权的人带来某种策略上的方便。因为,这样会较少引起别人的攻击。

在皇室和宫廷贵族(公卿)之下,日本有四个世袭等级,其顺序是士(武士)、农、工、商。其下还有贱民。贱民中人数最多、最为人所知的是“秽多”,即从事各种污秽职业的人。他们是清道夫、掩埋死囚者、剥取死兽皮及鞣制者等。他们是日本的“不可接触者”(untouchables),更准确地说,他们根本不算人,因为,甚至通过他们居住部落的道路也不计入里程,仿佛这块土地及其居民根本不存在。这些人生活极为贫困,虽准许他们从事所批准的职业,却被排斥在正式社会组织之外。

德川幕府即将崩溃的末年,培里将军 [30] 也没料想到将军背后还有天皇。美国的第一任驻日使节哈里斯(Townsend Harris) [31] 于1858年和日本谈判第一个通商条约时,也只好靠自己来发现还有一位天皇。

实际上,日本人关于天皇的概念是太平洋诸岛上一再被发现的那种概念。他是神圣首领,可以参与政治,也可以不参与。在一些太平洋岛屿上,他自己行使权力;在另一些岛屿上,则将权力委托给别人。但他的人身则是神圣的。在新西兰各部落中,神圣首领是神圣不可冒犯的,以致不能亲自取食而必须由专人奉食,这奉食的汤匙都不许碰到他那神圣的牙齿。他外出时必须由人抬送,因为凡经他神圣的双脚接触过的土地都自动地成为圣地,而归神圣首领所有。他的头部尤为神圣,任何人都不可触摸。他的话可以传达到部落诸神的耳朵里。在某些太平洋岛上,如萨摩亚岛、汤加岛,神圣首领与世俗生活完全没有关系。世俗的首领掌管一切政务。十八世纪末到过东太平洋汤加岛的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写到那里的政府时说,它“和日本最为相似,在那里,神圣首领是军事将领的某种政治犯”。 [32] 汤加岛的神圣首领不参与政务,却执掌宗教仪式,他要在果园中接受采下的第一颗果实并领导举行仪式,然后,人们才能吃这些果实。神圣首领去世时,讣告时要用“天堂空虚了”这种词句,并在庄严的仪式中葬入巨大的王墓。但他却毫不干预政治。

[1] “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各安其分”,亦作“适应其分”。1942年日本制定《大东亚建设的基本纲领》时,企画院总裁铃木贞一对“分”的解释是:有“指导国”(日本)与“一般国”之分;“一般国”中又有“独立国”与“被保护国” 之分。“被保护国”应当并入对其“保护之国”。同年,日本外务省情报局长尻田爱义在《大东亚新秩序之原理》一文中的解释是:亚洲各民族应以日本为“本家”,把自己作为“分家”,彻底消灭自己的民族观念。——译者

[30] 培里将军(M.C.Perry 1794—1858):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官。1853年7月8日率4艘军舰前来日本要求呈递国书。幕府被迫接受,约定一年内答复。1854年2月13日,培里再次率舰来到江户湾(今东京湾)。这一次使用的中文全衔是:“合众国钦差大臣、驻中华、日本、天竺等处海权官、本国师船提督。”幕府被迫在神奈川(今横滨)谈判、签约(“神奈川条约”):对美国开放两处港口,允许设立领事馆,给美国最惠国待遇等。日本由此“开国”、“开港”。——译者

IV. 第四章 明治维新

日本政府机构和西欧各国之间的上述真正差异,并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其职能。日本人依靠古老的恭顺习惯,这是在过去的经验中熔铸,并以道德体系和礼仪来体现的。依靠这套习惯,国家可以指望,只要那些“阁下”们在其位、谋其政,他们的特权就会得到尊重。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政策得到拥护,而是因为在日本,越过特权界限就是错误。在政府的最高层,“人民的舆论”是完全没有地位的。政府只是要求“国民支持”。当国家的权限越过自己的范围而干涉地方事务时,其裁决也会受到尊重。对于发挥各种内政机能的国家政府,美国人感到是一种少不了的孽障。日本人则不然,在他们眼里,国家是近乎至善的。

日本人在构筑世界秩序时,经常考虑到等级制。

只要“各得其所,各安其分”得以维持,日本人就会毫无不满地生活下去。他们就感到安全。当然,在最高幸福受保护这个含义上,他们也时常不“安全”。他们感到“安全”是由于视等级制为合法。这是日本人人生观的特征,正如对平等与自由企业的信赖是美国人生活方式的特征一样。

但是,当日本人要把这种“安全”的公式向外输出时,就遭到惩罚了。

那些大言不惭的主张,在别的国家看来,实在是狂妄至极,甚至比狂妄还要恶劣,以至万分愤慨。而日军官兵到了各个占领国,看到当地居民们根本不欢迎他们时,一直十分吃惊。日本不是给了他们一个地位了吗?尽管很低,但总是整个等级制中的一个地位嘛;等级制,对低层的人来讲,不也是很理想吗?于是,日本军事部门接连拍摄了几部战争中的影片,描写中国人对日本人的“爱情”。比如,痛苦绝望、自暴自弃的中国姑娘和日本士兵或日本工程师相爱,找到了幸福等等。这类电影和日本人纳粹式的征服行动实在是距离太远,只能是无用的。他们不能用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的国家。他们的错误就在于他们认为能够如此。他们没有认识到,他们自己心甘情愿地满足于“各安其分”的日本道德体系是不能指望别的国家接受的。其他国家并没有这种道德体系。它是地道的日本产品。日本的作家们把这种伦理体系视为当然,因而不加论述。然而,要了解日本人则必须先从论述这种伦理体系入手。

[30] 成金:日本将棋中,步卒进入对方阵地就翻个身,成为“金将”,叫做“成金”。类似中国象棋的“过河卒子强当车”。此处比喻暴发致富。如“船成金”、“铁成金”(以船、铁暴富)等。——译者

V. 第五章 历史和社会的负恩者

日本人说“我受某人之恩”,就等于说“我对某人负有义务”,并且把这位债主、施恩者称作“恩人”。

“不忘记恩”,也可以是一种真诚相待的流露。日本小学二年级教科书中,有一个小故事,题目叫“不忘记恩” [1] ,就是这个意思。这是少年修身课教材中的一段故事:

哈齐是一条可爱的小狗。它出生不久,就被一个陌生人带走了。在那个人家里像小孩一样受到疼爱。因此,它那弱小的身体也强壮了起来。主人每天早晨上班时,它总陪送到车站,傍晚下班回家时,它又去车站迎接。

不久主人去世了。哈齐也许不知道,它每天都在寻找主人。照例到那个车站,每当电车到站,它就注视人群中有没有它的主人。

岁月就这样流逝,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过去了,甚至十年过去了,但仍然可以看到那已经长大、衰老的哈齐,每天在车站前寻找着它的主人。

这个短故事的道德含义就是:爱的别名正是忠诚。一个孝顺母亲的儿子可以说是不忘母恩,也就是说他对自己的母亲怀有像哈齐对主人那种的赤诚。“恩”这个词不单纯指他对母亲的爱,而是指他对母亲所欠的一切,包括襁褓时期母亲的哺育照顾,孩提时期母亲所做的牺牲以及成年后母亲为他所作的一切,总之,包括母亲在世时对她所负的一切恩债。“恩”也意味着对所欠恩债的回报,从而就有爱的意思,但其本义是负债。我们美国人则认为爱是不受义务的约束,而是自由给予的。

日本人对老师、主人负有特殊之恩。他们都是帮助自己成长起来的人。他们对自己有恩,将来也可能在他们有困难时要答应他们的请求,或者对他们身后的亲属给予特别照顾。人们必须不遗余力地履行这种义务,而且这种恩债并不随着时间而减轻,甚至时间愈久越重,像是形成一种利息。受一个人的恩,这是一件大事,就像日本人常说的:“难以报恩于万一”。这是一个重负,“恩的力量”,这句话通常被认为是超过本人意愿的正当权利。

上述恩债的伦理原则的顺利运用,全靠每个人都能把自己看作巨大的负恩债者,自觉履行义务而无怨言。前面,我们已经了解到,日本的等级制是怎样彻底组织起来的。伴随着等级制,并被认真遵守的那些习惯,使日本人高度重视道德上的恩债,以至西方人无法想象。如果把上级看成是善人,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日语中“爱”这个词很有意思,它证明上级确实被认为是“爱”其下属的。日语中的“爱”,相当于“love”。在上个世纪,传教士在翻译基督教中的“love”时,认为日语中唯一能表达此意的,只有“爱”这个词。他们在翻译《圣经》时,用了这个词表达上帝对人类的爱以及人类对上帝的爱。但是,“爱”这个词在日文中特指上级对下属的“爱”。西方人也许会觉得这种“爱”其实是“庇护”(Paternalism)之意,但在日语中,它的意思则不仅是“庇护”,而是一种亲爱之情。在现代日本,“爱”这个词在严格的意义上,仍然用于对下级,但也许由于基督教用语的影响,更由于官方努力打破等级界限,这个词现在也用于同辈之间。

尽管文化的特殊性使日本人易于接受背负恩债,但在日本,乐于受恩仍非寻常。他们不喜欢随便受恩而背上人情债。他们常常谈及“使人受恩”,译成英文,最接近的词句是“imposing upon another”。但在美国,“imposing”含有强求别人的意思。而在日本,“让人受恩”则表示给别人一些东西或者帮别人的忙。对日本人来讲,猝然受到生疏者的恩惠是最讨厌的事。因为他们知道,在与近邻和老等级关系打交道中,受“恩”所带来的麻烦。如果对方只是一个熟人或与自己接近的同辈,他们会对此不高兴。他们宁愿避免卷入“恩”所带来的麻烦。日本人对大街上发生的事故一般不大理睬,并不只是因为缺乏主动性,而是因为他们认为,除了官方警察以外,任何人随便插手都会使对方背上恩情。明治维新以前,有一条人人熟知的法令:“遇有争端,无关者不得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有明确的职责而出面帮助,会遭人怀疑是不是想从中捞点什么好处。既然知道帮助别人会使当事人感到“受恩”,人们便都不积极乘机插手,反而慎重对待。对于卷入“恩”,日本人是十分小心的。哪怕是一支烟,如果与递烟的人过去并无交往,那就会感到不舒服。在这种情况下,表示谢意的最礼貌的说法是:“真过意不去”(日语是“気の毒”,原意是为难的感情、难受之情)。有一个日本人向我解释说:“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截了当地表示你感到为难还要好受一些。因为你从来未想到要为对方做什么事,因此对受恩感到羞耻。”因此,“真过意不去”(気の毒)。“気の毒”这句话有时译作“Thank you”(谢谢。谢谢您的烟),有时又译作“I am sorry”(很抱歉,很遗憾),或者译作“I feel like a heel”(我感到实在不好意思)。这些意思都有,但又都不贴切。

日语中有很多类似“Thank you”的说法,表达受恩时的不安心情。其中含义最清楚,并被现代都市大百货公司采用的是“谢谢”(ありがとう,有難う),其本意是“这可太难得了”(Oh, this difficult thing)。日本人常说的这句话在这里是说,顾客上门购货,给商店带来了巨大而难得的恩惠,是一种恭维之辞。在接受别人礼物及许多其他场合中也都使用。另有几种一般表示感谢的词句,则像“気の毒”(真过意不去)一样,是表示受恩惠时的为难心情。小店主经常挂在嘴上的是“すみません,済みません”。这个词(すみません)的本意是:“这怎么得了呢?”即“我受了您的恩。但在目前经济安排下,我永远无法偿还,感到非常遗憾”。这个词在英语中被译成“Thank you”(谢谢)、“I’m grateful”(十分感激)或“I’m sorry”(对不起)、“I apologize”(很抱歉)。譬如在大街上,一阵风吹走你的帽子,别人给你拣了回来,在这种场合用这句话最合适。当那人把帽子给你时,作为礼节,你在接帽子时应当表示自己内心的不安:“这个陌生人现在施恩于我,我却无以报答,深感内疚。我只有道歉,才能稍许好受一些。‘すみません’(这如何得了)也许是日本道谢语中最普通的。说这句话就是承认:‘我受了他的恩,接过帽子并不能结束此恩,但我却没法办,因为我俩是萍水相逢。’”

在日本人看来,还有一个更强烈表示负恩心情的词,就是“かたじけない”(诚惶诚恐)。这个词的汉字写作“辱ない”“忝ない” [4] ,兼有“受辱”与“感激”两层意思。日文辞典解释这个词时说:你受到了特别的恩惠,因而感到羞愧和耻辱,因为你不配接受如此之恩,因而你用这个词表示你受恩时的羞愧感。而羞愧(耻),如同我们下一章要讲的,日本人对此极为敏感。日本的老派店员在向顾客道谢时,仍使用“かたじけない”(诚惶诚恐),顾客买货要求赊账时也说“かたじけない”。这个词在明治以前的小说中,是经常出现的。身份低的小姑娘被领主选中为妾时要向领主说“かたじけない”(诚惶诚恐),意思是说:“我十分羞愧,配不上受此恩宠,对您的仁慈,我感到受宠若惊。”同样,因决斗被当局赦免无罪的武士,也要说“かたじけない”,表示“我蒙受如此大恩,简直没脸见人。我不应该如此自作自践,我万分后悔,向您表示深切的谢意”。

上述各种说法雄辩地说明了“恩的力量”,比任何其他概括或总结都要好。人们在受恩时常怀矛盾情绪。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恩”所内含的巨大债感推动着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偿还恩债。但是,恩债感又是很难受的,因而也很容易产生反感。对于这种反感,日本最著名的作家夏目漱石 [5] 在其名著《哥儿》这本小说中作了生动的描述。小说的主人公幼年是在东京长大的,起初在一个小镇上当教员,很快就感到自己的同事大多平庸之辈,实在合不来。但其中有位年轻教师和哥儿的关系还不错,他戏称这位新朋友为“豪猪”。有一天,他俩在一起,“豪猪”请他喝了一杯冰水,破费了一钱五厘,约相当于零点二美分。

后来不多几天,有位教师在哥儿面前挑拨,说豪猪在背后讲他坏话。哥儿相信了这位搬弄是非者的话,马上想到豪猪给的那杯冰水之“恩”:

虽然只是一杯冰水,接受这种表里不一的家伙的恩,实在有损我的面子。虽然只是破费了他一钱五厘,但一钱也罢,五厘也罢,接受这种骗子手的恩,我死了也于心不安。……受别人之惠,默不作声,就表明我尊重对方,看得起他的人品。我喝的那杯冰水,本来自己付钱就可以了,他却硬要争着付,弄得我心里总感到负疚,这可是金钱买不到的。我虽无权无势,却有独立人格。要我低头接受别人恩情,那就等于要我付一百万元的回敬。我让豪猪破费了一钱五厘,真觉得等于对他回敬了一百万元。

第二天,他把一钱五厘丢到豪猪的桌子上。因为,不算清这一杯冰水的恩债,就无法处理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即豪猪背地讲他坏话的问题。也许他们会扭打起来,但必须先把那个“恩”了结,因为那已不是朋友之间的“恩”。

日本评论家在谈到“哥儿”时,说他是“一个生性耿直,纯似水晶,为正义而不惜战斗到底的人”。实际上,夏目漱石曾说“哥儿”是他自己的化身,评论家们也常如此公认。这本小说描绘了一个崇高的美德——受人之恩者应把自己的感谢看成具有“百万元”的价值;只有这样想,并且这样行动,才能摆脱负债者的处境。他只能接受“看得起的人”的恩。“哥儿”在愤怒中,把豪猪的恩和自己多年所受老奶妈的恩作了比较。这位老奶妈对他十分溺爱,总觉得他家里没有一个人看重他,时常私下给他拿些糖果、彩色铅笔等小礼物。有一次一下子给了他三块钱。“她对我如此始终关怀,使我非常内疚。”当老奶妈将三块钱递给他时,他感到“耻辱”,但却当作借款收了下来。然而几年过去了,仍未归还。那么,为什么没还呢?针对受到“豪猪”恩惠的感受,他自我独白道:“那是因为我把她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了。”这一独白有助于我们了解日本人对于恩的反应。也就是说,无论夹杂多么错综复杂的感情,只要“恩人”实际上是自己,也就是在“我的”等级组织中占有某种地位,或者像风刮落帽子、帮人拣起之类自己也能做到的事,或者是崇敬我的人,那就可以心安理得。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恩”就会成为难堪的苦痛。这种“恩债”,不论多么轻微也要感到难过,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日本人接受别人的烟卷后,不是直截了当地说声:“谢谢”,而是说“惭愧”。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日本人在讲到某人向某人施恩时会感到讨厌。至少我们可以对“哥儿”把一杯冰水之恩看得如此重大而会有所理解。但是,我们美国人是不会在这类事件上用金钱标准来衡量的,诸如,冷饮店里的一次偶然请客;父亲对早年丧母的孩子们的长期自我牺牲以及义犬“哈齐”的忠诚之类。而日本人却这样做。我们重视爱、关怀、慷慨仁慈的价值,越是无条件越可贵。而在日本则必然附有条件,接受了这类行为就成为欠恩者,恰如日本谚语所说:“天赋(非凡)慷慨,始敢受人之恩。” [6]

[1] 指“八公义犬”故事,出自秋田县,据说此义犬被批准埋在车站前并竖碑立像。“哈齐”(はち,意为“八”。一胎生八狗,此狗第八)。 ——译者

VI. 第六章 报恩于万一

在中国,忠孝是有条件的,忠孝之上还有更高的道德,那就是“仁”,通常被译作“benevolence”(慈善、博爱),但它的含义几乎包罗了西方一切良好的人际关系。父母必须具有“仁”。统治者如果不“仁”,人民可以揭竿而起,反对他。“仁”是忠义的先决条件。天子之所以能享有帝位,是因为他在施仁政。文武百官也是如此。中国的伦理学把“仁”作为检验一切人际关系的试金石。

中国伦理学的这一前提,日本从未接受。伟大的日本学者朝河贯一在论及中世纪两国的这种差异时写道:“在日本,这些观点显然与天皇制不相容,所以,即使作为学术理论,也从未全盘接受过。” [2] 事实上,“仁”在日本是被排斥在伦理体系之外的德目,丧失了它在中国伦理体系中所具有的崇高地位。在日本,“仁”被读成“jin”(仍用中文的汉字)。“行仁”或“行仁义”,即使身居高位也不是必须具备的道德。由于“仁”被彻底排斥在日本人伦理体系之外,致使“仁”形成具有“法律范围以外之事”的含义。比如提倡为慈善事业捐款、对犯人施以赦免等等。但它显然是分外的事,不是必需如此。

“行仁义”,还有另外一种“法律范围以外”的含义,即是在地痞流氓之间通用的道德标准。德川时代,那些以杀人越货为生的恶棍(武士佩双刀,十分威武,而无赖则只佩单刀),就是这样“行仁义”的。一个恶棍如果向另一个不属于自己同伙的恶棍请求窝藏,后者为避免前者同伙将来寻衅报复,便把他藏了起来,这就是“行仁义”。在现代用法中,“行仁义”的地位更加低下,常常只在议及应受惩罚的不良行为时使用。日本报界写道:“下等劳工至今仍在行什么仁义。对此,必须加以严惩。警察应对此严加取缔,禁止那些至今仍盛行于日本各个角落里的仁义。”毫无疑义,这里所指的就是那种流氓、黑帮社会中盛行的“强盗的荣誉”。尤其是现代日本的那些小规模的工头,他们像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籍包工头padrone那样,与一些不熟练的工人订立非法契约,承包工程,从中揩油。这些在日本也被称作“行仁义”。中国的“仁”的概念,在此已被贬抑得无以复加了。 [3] 日本人就是这样全部篡改并贬抑中国体系中最重要的德目,而且没有其他足以代替“仁”来制约“义务”的德目。从而,孝道在日本就成了必须履行的义务,甚至包括宽宥父母的恶行或无德。只有在与对天皇的义务冲突时可以废除孝道,此外,无论父母是否值得尊敬,是否破坏自己的幸福,都不能不奉行孝道。

对于贫穷的直系亲属的援助,孝道也不要求必须出于敬意和慈爱。被收养在某一家庭中的年轻寡妇,被称为“冷饭亲属”,因为她们吃的只是冷饭剩菜。那个家庭中的人谁都可以指使她,而且,对于有关她自己的一切决定,只有唯唯诺诺地服从。她们是穷亲属,她们的子女也是一样。在特殊情况下,她们也会受到较好的待遇,但这并不是那家的家长有“义务”必须善待她们。兄弟之间也没有义务要互相“友爱地”履行义务,即使彼此都承认势如水火,但只要哥哥履行了对弟弟的义务,就仍能得到赞扬。

婆媳间的冲突最为激烈。媳妇是作为外人进入这个家庭的。她必须熟悉婆婆的喜好,并学习顺从婆婆的脾气。在许多情况下,婆婆会毫不客气地宣称这个媳妇根本就配不上自己的儿子。此外,我们也可以推测,婆婆相当妒忌媳妇。但是,正像日本的谚语所说:“可恨的媳妇照样生出可爱的孙子”,因而婆媳之间也总有孝道存在。媳妇在表面上总是无限温顺的。然而,这些温柔可爱的媳妇,随着世代的变迁,都会变成苛刻、唠叨、吹毛求疵的婆婆,与自己以前的婆婆一样。她们年轻做媳妇时,无法任性,但并未因此就真的成为温顺的人。到了晚年,她们就仿佛把多年积压的怨气发泄到媳妇头上。

在人与神之间,日本人并不像西方人那样有巨大的鸿沟。每个日本人死后都将变成神。

把“忠”的对象转移至“天皇”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整个日本历史上,只有一个皇室,万世一系,继承皇位。尽管西方人会说这种万世一系的说法乃是欺人之谈,因为,皇位的继承规则与英国、德国均不一样,但这种指责是无用的。日本的规则就是日本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皇统就是“万世不坠”的。中国有史以来经历了三十六个朝代的更替,日本则没有。它虽然经历了各种变迁,但社会组织并未瓦解,其模式一直未变。明治维新以前一百年间,反德川势力利用的正是“万世一系”这个论据,而不是天皇神裔理论。他们说,既然“忠”应当献给等级制的最高者,那么就只能献给天皇。他们把天皇抬到了国民最高主祭者的地位,这种角色并不必然意味着神性。这比神裔说更加重要。

明治维新以前一百年间,反德川势力利用的正是“万世一系”这个论据,而不是天皇神裔理论。他们说,既然“忠”应当献给等级制的最高者,那么就只能献给天皇。他们把天皇抬到了国民最高主祭者的地位,这种角色并不必然意味着神性。这比神裔说更加重要。

日本没有天皇召见执政官员的说法,而是少数有特权的“阁下”们,“受赐拜谒天皇”。他从不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发布诏书。所发的诏敕内容都是有关道德、节俭或者是某项问题解决后的安抚民心。当他即将驾崩时,整个日本几乎成了一座大寺院,所有的老百姓都在为他虔诚祈祷。

经过这些方式,天皇成了超越国内一切政治纠纷的象征。就像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超越一切政党政治一样,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天皇作为忠诚的象征,其意义远远超过国旗。教师在受训时,如果说人的最高义务就是爱国,他就会被指责不够,必须说是对天皇报恩。

罗里(H.Lory)曾描述这么一件事,在一次平时军事演习中,一位军官带队出发时下令,不经他许可不能喝水壶里的水。日本的军队训练,非常强调能在极困难条件下,连续行军五六十英里。那一天,由于口渴和疲劳,有二十个人倒了下去,其中有五人死亡。打开死亡士兵的水壶一看,里面的水一滴也未尝。“那位军官下了命令,他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 [6]

按照日本人的观点,遵守法律就是对他们的最高的恩——“皇恩”的回报。这一点与美国的风习形成最强烈的对照。

当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时,“忠”在全世界显示了难以置信的威力。许多对日本有体验或了解的西方人士都认为日本不可能投降。他们声称,幻想那些分布在亚洲和太平洋诸岛上的日军会和平地放下武器,简直是过于天真。日军的许多部队还没遭受过地区性的失败,他们还确信自己的战争是正义的。日本本土各岛,到处都是誓死顽抗者。占领军——其先头部队只能是小部队——如果前进至舰炮射程以外,就有被残杀的危险。在战争中,日本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他们是好战的民族。这类美国分析家没有考虑到“忠”的作用。天皇说了话,战争就结束了。在天皇的声音尚未广播之前,顽强的反对者们围住皇宫,试图阻止停战诏书的宣布 [7] 。但一旦宣布,他们就全都服从了。不论是在满洲,或爪哇等地的前线司令官,或者是本土的东条们没有一个人反对。我们的军队在机场着陆后,受到了礼貌的欢迎。外国记者中有一个人这样写道,早晨着陆时还手指不离手枪,中午时就把枪收了起来,傍晚便悠闲地上街采购日用品了。日本人现在是用遵守和平的办法使“陛下安心”了。而在一个星期前,他们还发誓要奋身用竹枪击退夷狄来使“陛下安心”呢!

日本不是西方国家,它没有采用西方各国那种最后的力量:革命。它也没有用消极破坏等办法来对抗占领军。他们使用自己所固有的力量,即能够在战斗力未被完全摧毁以前,就要求自己把无条件投降这一巨大代价作为“忠”。

[7] 1945年8月6日和9日,美国在日本两次投掷原子弹。9日午夜,天皇在皇宫防空洞召开御前会议。陆海军首脑和少数主战派仍然反对投降。12日,陆军大臣和参谋总长电令全军:“纵使食草啖泥,潜伏野处,也要断然作战……”14日上午,天皇决定于次日正午向全国广播“终战诏书”。陆军省几名军官得知后,于14日刺杀近卫第一师团长,图谋劫夺“终战诏书”录音带,事败自杀。——译者

VII. 第七章 “义理最难承受”

日本人常说,“义理最难承受”。一个人必须报答“义理”,就像必须报答“义务”一样。但是,“义理”所要求的义务和“义务”所要求的义务分属不同的系列。英语中根本找不到与“义理”相当的词。人类学家从世界文化中所发现的一切奇特的道德义务范畴中,“义理”也是最奇特的一个。它是日本所特有的。“忠”与“孝”是日本和中国共有的道德规范,日本对这两个概念虽有些改变,但与其他东方各国所熟悉的道德性要求仍有某种渊源类似点。“义理”则既与中国儒教无关,也非来自东方的佛教。它是日本独有的范畴,不了解义理就不可能了解日本人的行为方式。

他们自己的辞书也很难对这个词下定义。有一本日语辞典的释义(按我的翻译)是:“正道;人应遵循之道;为免遭世人非议做不愿意做的事。”这当然无法使西方人得其要领,但“不愿意”一语却指明:“义理”与“义务”显然有别。“义务”,不论其对个人要求如何艰巨,至少总是指对其骨肉近亲,或者对代表其祖国、其生活方式及其爱国精神的最高统治者所应尽的一系列责任。这种牢固的联系是与生俱来的,因而理应履行。尽管“义务”中的某些特定行为也会使人“不愿意”,但“义务”的定义中绝不会有“不愿意”做的意思。对“义理”的报答则充满内心的不快。在“义理”的领域中,负恩者的难处是无以复加的。

“义理”有显然不同的两类。一类我称之为“对社会的义理”,按字面解释就是“报答义理”,亦即向同伙人报恩的义务;另一类我称之为“对名誉的义理”,大体上类似于德国人的“名誉”,即保持名誉不受任何玷污的责任。

很多传统文化作品颂扬这种“义理”性的义务,视为武士的德行。在德川氏未统一全国以前的日本,这种德行之重大在人们心目中超过当时的“忠”,即对将军的义务。在十二世纪,源氏将军要求一位大名引渡他所庇护的敌对领主,那位大名写的回信至今保存。他对自己的“义理”受到非难表示强烈愤慨,甚至拒绝以忠的名义背叛“义理”。他写道:“对于公务,余个人无能为力,但武士重名誉,武士之间的‘义理’乃永恒之真理”,也就是说,它超越将军的权力。他拒绝对“所尊敬者背信弃义”。 [2]

一位力大无敌的浪人(没有主君,依靠自己谋生的武士)、十二世纪豪杰弁庆的故事 [3] 。他除了一身神奇的力气之外,别无可资。他寄身僧院,使僧侣惊恐。他斩杀过往武士,收集刀剑,以筹措封建武士所需行装。最后,他向一位貌似武艺平常的年轻领主挑战,却遇上劲敌,发现这位青年乃是源氏后裔,正策谋为其家族恢复将军地位。这位青年就是日本人极端崇拜的英雄源义经 [4] 。弁庆向义经表示热诚的“义理”,为义经立下无数功勋。但在最后一次敌众我寡的战斗中,他们被迫率领家臣逃跑。他们化装成为建立寺院而化缘的僧侣,走遍日本全国。为了避人耳目,弁庆扮装成领队,义经则身着同样服装混在一行人之中。沿途每遇敌方布置的缉捕,弁庆就拿出编造的一卷寺院募捐簿来念诵以求蒙混过关。但在最后时刻,尽管义经衣着卑微,却无法掩饰其贵族气质,由此引起敌方怀疑。他们把一行人叫回来。弁庆立即用计,消除敌方对义经的怀疑。他借口一点小事打义经的耳光。敌方却误信为真,疑团全消。因为,如果这位和尚真是义经,家臣是绝不敢动手打他的。如此违背“义理”是不可想象的。弁庆的不敬行为挽救了这一行人的性命。到达安全处所之后,弁庆立即跪在义经脚下,请义经赐死。主君仁慈地赦免了他。

“义理”的准则是必须回报,这是严格的规定,不是只像摩西十诫那样一组道德准则。一个人迫于“义理”,有时竟不得不无视正义。他们常说:“为了义理,我不能坚持正义”。而且,“义理”的准则与所谓“爱邻如己”也毫不相干。它并不要求一个人应当真心主动地对人宽容。他们说,人之所以必须履行“义理”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世人就会说他‘不懂义理 ’,就会在人前蒙羞受辱。”总之是因为担心世人舆论而不能不遵行。实际上,“对社会的义理”在英语中常常被译为“conformity to public opinion”(服从舆论)。在辞典中还把“因为是对社会的义理,只好如此”这句话译作“people will not accept any other course of action”(世人不会承认其他办法)。

关于“义理”,日本人还有一点与西方借债还账相似。那就是如果逾期未报,就会像利息那样增长。埃克斯坦(Eckstein)博士叙述过他与一位日本制造商的交涉经过,这位商人曾给埃克斯坦博士提供去日本的旅费,让他去收集野口英世 [6] 的传记资料。埃克斯坦博士回到美国撰写传记,定稿后寄给日本,却既没有收到回执,也没有收到来信。博士自然担心:是不是书中有些地方触怒了这位日本人。他发出了好几封信,仍然没有回音。几年之后,这位制造商给博士打来电话说他正在美国。不久,他带着几十棵日本樱花树到埃克斯坦博士家拜访。这份礼品实在可观。这就是因为回报延误太久,必须送厚礼。这位日本人对埃克斯坦博士说:“您当时大概不是要我立刻回报吧!”迫于“义理”的人往往因时间拖长而偿付加重。例如,某人向一位小商人求援,因为他是这位商人童年时代的老师的侄子。而这位学生在年轻时无法报答老师,他在“义理”上的负债就在流逝的岁月中逐渐增加。于是,这位商人就“不得不”答应帮忙,以偿还对老师的这笔欠债,“以免遭世人非议”。

[6] 野口英世(1876-1928):细菌学者、医学、理学博士。福岛县农家子,在医学实践中自学成才。1900年赴美国。初以研究毒蛇引起重视。1904年进入洛克菲勒研究所,1911年培育梅毒菌苗成功,闻名世界。后研究黄热病病原体被感染,死于美国。其家乡耶麻郡翁岛村建有纪念馆。日元新币印有野口头像。——译者

VIII. 第八章 洗刷污名

对于名分的“义理”,还要求消除毁谤或侮辱,因为毁谤会玷污名誉,必须洗雪,必要时也许要对毁谤者进行报复,甚或自己自杀。

一个正派的人对恩惠和侮辱都同样感受强烈,都要认真回报。他们不像我们那样,把两者区别开来,一种称之为侵犯,另一种称之为非侵犯。在他看来,只有“义理”范围之外的行为才能称作侵犯。只要是遵守“义理”,洗刷污名,就绝不能说他犯了侵犯之罪,他只不过是算清旧账。他们认为,只要受到的侮辱、毁谤及失败未得到报复,或者未被雪除,“世界就不平衡”。一个正派的人就必须努力使世界恢复平衡。这是人的美德,绝不是人性中的罪恶。

不过,任何文化中“对名分的义理”以及随之而产生的敌意和伺机报复,绝不是亚洲大陆道德的特点。它不是所谓东方气质。中国人没有这种特点,暹罗人、印度人也没有。中国人把听到侮辱和诽谤就神经过敏看做是“小人”,也就是道德水平低下的人的特征。不像日本把对名誉的敏感看作高尚理想的一部分。在中国的伦理观中,一个人突然开始使用不正当的暴力来肆意报复所遇侮辱是错误的。如此神经过敏,他们觉得可笑。他们也不会下决心用一切善良与伟大的行动来证明诽谤是无根据的。在暹罗人身上根本看不到对侮辱如此敏感。他们像中国人一样,宁愿让诽谤者处于尴尬地位,也不设想自己的名誉遭到伤害。他们说:“容忍退让是暴露对方蛮横无理的最好办法。”

关于武士的坚忍,有很多著名故事。他们必须能忍耐饥饿,这是无须说的小事一段,他们奉命要做到即使饿得要死,也必须装出刚刚吃完饭的样子,并且要用牙签剔牙。俗谚说:“雏禽求食而鸣,武士口含牙签。”在这次战争中,这句话成了士兵的格言。他们不能向痛苦屈服。日本人的态度恰似那少年兵回答拿破仑的故事:“受伤了?不,报告陛下,我被打死了!”武士临死前不能显露出丝毫痛苦,要毫不畏缩。1899年去世的胜伯爵 [1] 说——他虽出身于武士家庭,但家境已赤贫如洗。小时候睾丸被狗咬伤,当医生给他做手术时,父亲把刀戳在他鼻梁上说:“一声也不许哭;要是哭,我就叫你死,要不愧为一个武士。”

“对名分的义理”,还要求其生活与身份相适应。缺少这种“义理”,就丧失了自尊。德川时代的《取缔奢侈令》对各类人的衣着、财产、用品几乎都作了详细规定。按照身份而生活就意味着接受这种规定并视之为自尊的组成部分。

德川时代规定,某一等级的农民可以给他的孩子买某种布娃娃,而另一等级的农民则只能买其他种类的布娃娃。我们对这类法律会感到不寒而栗。但在美国,我们凭借其他规定也有同样的结果。我们心安理得地承认这种事实,即工厂主的孩子可以有一列电动火车,而佃农的孩子有一个用玉米棒做的娃娃就心满意足了。我们承认收入的差异,并认为这是合理的。争取获得较高的薪金已成为我们自尊体系中的一部分。既然布娃娃限于收入的高低,那并不违背我们的道德观念。有钱的人就可以给孩子买高档布娃娃。而在日本,有钱会令人疑惑,守本分才让人放心。即使在今天,穷人和富人一样,都以遵守等级制的习惯来保持其自尊。

法国人托克维尔(Tocqueville)在1830年代就在前引著作 [2] 中指出了这一点。生在十八世纪法国的托克维尔,尽管对平等制的美国给予好评,但他仍对贵族生活知之甚深,十分钟情。认为美国虽有其美德,却缺少真正的尊严。他说:“真正的尊严在于各安其分,不卑不亢,自王子以至农夫,皆可以此自许。”托克维尔一定能理解日本人的态度,即认为阶级差别本身并没有什么不体面。

在对各民族的文化有客观研究的今天,人们认为“真正的尊严”可以由不同民族作出不同定义,恰如他们对屈辱作出不同解释一样。有些美国人叫嚷,只有由我们推行平等原则,日本人才能获得自尊。这些人其实是犯了民族自我中心主义的错误。如果这些美国人确如他们所说,真的希望有一个自尊的日本,他们就必须认清日本人自尊的基础。我们可以承认,(正如托克维尔那样)这种贵族制度的“真正尊严”正从近代世界中消逝,并且相信,另一种更优异的尊严正在取而代之。日本无疑也将如此。但在今天,日本只能在它自身的基础上重建其自尊,而不是在我们的基础上重建。而且,它只能用它自己的方式来纯化自身。

在日本,作为一个专业工作者,对其专业上“名分的义理”要求十分严格,但却不一定靠美国人所理解的高度专业水平来保持。教师说:“教师名分的义理,不允许我说不知道。”意思是,即使他不知道青蛙的属类,也必须装作知道。即使只靠在学校学了不多几年的基础教英语,也不能容忍别人来订正他的错误。“教师名分的义理”所特指的正是这种自我防御。实业家也是这样。“实业家名分的义理”决定他不能向任何人透露他的资产已经枯竭,或者他为公司制订的计划已经失败。外交家在“义理”上也不能承认自己外交方针的失败。有关“义理”的上述含义都是把一个人和他的工作高度地等同起来,对某人的行为或能力的任何批评,就自然地变成对他本人的批评。

日本画家牧野芳雄在美国出版的英文自传,生动地描述了一个日本人对“嘲笑”作出的典型反应。

甚至对杀人犯,我也可以酌情体谅。但对嘲笑,则无可原谅,因为只有内心不诚恳,才会嘲笑无辜者。

新渡户稻造这位最富于博爱思想的日本人,在其1900年所著书中写道:“复仇具有某些足以满足正义感的东西,我们的复仇观念就像数学中必须使方程式的两边相等那样严密,否则,我们总感到心事未了。” [6]

按照日本的伦理,“义理”意味着家臣必须终生忠于主君,同时也意味着,如果家臣感到受辱,也会一变而为仇敌。

德川家康的一位家臣听说,德川曾在背后说他是个“会被鱼骨头卡死的家伙”,这是对武士尊严的侮辱,绝难容忍。于是,这位家臣发誓,至死不忘此辱。当时,德川家康刚刚奠都江户,着手统一全国,敌对势力仍在,大局尚未平稳。这位家臣暗中勾结敌方诸侯,策谋内应,纵火烧毁江户。他认为这样就实现了“义理”,向德川报了仇。西方人有关日本人的忠诚的议论,很多不合实际,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不了解,“义理”不仅是忠诚,在特定条件下它也要求背叛。正如他们所说:“挨了打会成为叛徒”,受了侮辱也是一样。

战败的欧洲人到处都在组织地下活动。而日本人则除少数极端顽固分子外,不需要组织抵制或在地下反对美国占领军的运动。他们不感到在道义上有坚持旧路线的需要。占领后不到几个月,美国人即使单身乘坐拥挤不堪的火车前往日本的穷乡僻壤,也不必为安全担心,并且受到曾经是国家主义者官员的有礼貌的接待,未发生过一次报复行为。

在欧洲公式中,任何个人或民族,如果进行战斗,首先必须确认其战争目的的永恒正义性,其力量则来自久蓄胸中的憎恨和义愤。

日本人则另外寻找侵略的根据。他们迫切要求在世界上赢得尊敬。他们看到大国是靠军事实力赢得尊敬的,于是力求与这些国家并立。

他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还是失败了,这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侵略到底不是赢得名誉之路。而“义理”则常有双重同等的含义,一方面是使用侵略手段,另一方面是遵守互敬关系。在战败之际,日本人从前者转向后者,而且显然不觉得心理上对自己有任何压力。目标仍然是为了名誉。

1862年,长期的锁国帷幕刚刚拉开,一位名叫理查森(Richardson)的英国人在萨摩 [11] 遭杀害,萨摩藩是攘夷运动的策源地,萨摩武士傲慢好战在日本是闻名的。英国派了远征军进行惩罚,炮轰萨摩藩重要港口鹿儿岛。日本人在整个德川时代一直在制造武器,但都是仿造旧式的葡萄牙枪。鹿儿岛当然不是英国军舰的对手。但这次炮击却带来了意外惊人的后果,萨摩藩并没有誓死报复,反而向英国寻求友谊。他们亲眼看到敌人的强大,就要求向敌人请教。他们与英国建立了通商关系,并于次年在萨摩建立了学校。 [12] 据当时一位日本人描述,这所学校“教授西方的学术奥义,……因生麦事件而产生的友好关系日益发展”。 [13] 所谓生麦事件 [14] 就是英国惩罚萨摩并炮轰鹿儿岛港。

与萨摩藩媲美,也以好战和激烈排外著称的另一个藩是长州藩。这两个藩都是培育“王政复古”领导者的温床。没有正式权力的朝廷曾发布一道敕令,限以1863年(阴历)5月11日为期,命令将军把一切夷狄赶出日本国土。幕府没有理睬这道命令,而长州藩则反之。它从要塞向通过下关海峡的西方商船开炮。日本的火炮和炮药实在低劣,外国船只并未受损害。为了惩罚长州藩,西欧各国联合舰队迅速击毁了长州藩要塞,并索取三百万美元的赔偿,然而这次炮击却带来了与萨摩藩同样奇妙的后果。 [15] 诺曼论述萨摩事件和长州事件时写道:“这些曾经是攘夷急先锋的藩发生了豹变,不管其背后的动机多么复杂,这种行动却证明了他们的现实主义和冷静态度,人们对此只能表示敬意。” [16]

这种善于适应情况的现实主义是日本人“对名分的义理”的光明面。像月亮一样,“义理”有其光明面和黑暗面。它的黑暗面使日本把美国限制移民法和伦敦海军裁军条约看做是对日本民族的极大侮辱,导致这场不幸的战争计划。它的光明面则使日本能够以善意的态度接受1945年的投降及其后果。日本仍然,是按其性格行事的。

近代日本的著作家及评论家在“义理”的各项义务中择其所需介绍给西方读者,称之为崇拜“武士道”,或曰“武士之道”。有理由说,这种介绍引起了某些误解。武士道这个正式名称是近代才有的。它不像“迫于义理”、“完全出于义理”、“为义理而竭尽全力”等格言那样有深厚的民族感情背景。它也不能包罗“义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它是评论家出于灵感的创作。而且,由于武士道曾经是国家主义者和军国主义者的口号,随着这些领导人的信誉扫地,武士道的概念也正在受到怀疑。这绝不意味着日本人今后不再懂“义理”。

IX. 第九章 人情的世界

日本人一方面培养肉体享乐,另一方面又规定不能把享乐当做严肃的生活方式而纵情沉溺。这样,日本人就使生活变得很难处理。他们把肉体享乐当作艺术一样加以培养,品尝个中趣味,又牺牲享乐,献身于义务。

日本人最喜欢的一种细致的肉体享乐是洗热水澡。从最贫穷的农民、最卑贱的仆人,到富豪贵族,每天傍晚都要浸泡在滚烫的热水中,这已成为生活常规之一。

他们在洗澡上想尽办法节省费用和劳力,但入浴则绝不可少。在城镇中,有像游泳池那样大的公共浴池,人们可以到那里洗澡,并与偶遇者谈笑。在农村,几个妇女轮流在庭院里烧洗澡水,供几家人轮流入浴,洗澡时被人看见也不在乎。即使是上流家庭,入浴也必须遵守严格顺序。首先是客人,依次是祖父、父亲、长子,最后是家里最下等的佣人。出浴时浑身绯红,状如熟虾。然后阖家团聚,同享每日晚餐前的轻松愉快。

在选择配偶问题上,他们听命于家长,盲目地结婚。他与妻子的关系必须遵守清规戒律。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日本的男子只在这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他们如果有钱就去另找情妇。与中国的重大差别是,他们不把自己迷恋的女人带到家里来作为家族的一员。如果那样,就会把两种应当分开的生活范围混而为一。他的情妇可能是精通音乐、舞蹈、按摩以及其他技艺的艺妓,也可能是妓女。不管是哪一种人,他都要与那种女子的雇主签订契约,以防止那个女人被遗弃,契约要保证给女方金钱报酬。他将为她另筑新居。只有当女的有了小孩,男人希望把这个小孩与自己的孩子一起抚养时,可以例外地把女人接到自己家里来。进门以后,这个女的不是妾,而是一个佣人。孩子们称正式夫人为“母亲”,不承认生母与孩子的关系。中国那种显然已成为传统习惯的东方式一夫多妻制与日本迥然不同。日本人对家庭义务与“人情”,甚至在空间上也是泾渭分明的。

只有上流阶级有钱蓄养情妇。多数男子则是不时与艺妓或妓女玩乐。这种玩乐完全是公开的。妻子为出去夜游的丈夫梳洗打扮,妓院可以给他的妻子送账单,妻子照单付款,视为当然。妻子可能对此感到不快,但也只能自己烦恼。到艺妓处玩乐比到妓院花钱要多,但与艺妓玩乐一夕的费用并不包括性行为的过夜。他所享受的乐趣是欣赏训练有素、衣着入时、举止得体的美女的款待。如果要与某一艺妓进一步接近,男的就必须成为这位艺妓的保护人,签订契约,规定是他的情妇。或者男的魅力迷人,打动了艺妓而自愿献身。当然,与艺妓共度一夕之欢也绝不排除色情之事,艺妓的舞蹈、风趣、歌谣、仪态都是传统的,具有挑情性,而且故意表现上流夫人所不会表现的一切。这些都是“人情世界”中的事,对“孝的世界”是一种解脱。没有理由不去纵情享乐,但这两个领域则必须划分清楚。

妓女都住在烟花巷。有的人在与艺妓玩乐过后,如果余兴未尽,还可以再到妓院去。由于妓院费用低,钱少的人便满足于这种玩乐,而放弃艺妓。妓院外面都挂有妓女的照片,游客通常毫不避讳地在人前长时间地面对照片品评挑选。妓女的身份低微,地位不像艺妓那么高。她们大都是因家境穷困而被迫卖给妓院,不像艺妓那样受过训练,懂得艺术。过去,在日本人还没有注意到西方人的非议、旧习惯未除之时,妓女亲自坐在人前,以没有表情的面容面对顾客,听其挑选肉体商品。现在则代之以照片。

一个男人可以挑选一位妓女,与妓院签订契约,作为她唯一的保护人,而妓女则成为其情妇。这种妇女受契约的保护。对于女侍或女店员则可以不签订契约而使之成为情妇,这种“自愿情妇”最无保障。她们才最接近通过恋爱与男对象结合,却被排除于公认的“义务世界”之外。当日本人读到美国关于年轻妇女被情人抛弃,“婴儿绕膝”,悲伤失意的故事或诗歌时,他们会把这些私生子的母亲与日本的“自愿情妇”视为等同。

同性恋也是传统“人情”的一部分。在旧时代的日本,同性恋是武士、僧侣等上层人物公认的一种享乐。明治时期,日本为了赢得西洋人的赞许,宣布许多旧习为非法,同性恋也规定要惩处。但是,至今这种习惯却仍被认为是“人情之一”,不值得郑重对待,只是必须把它限制在一定范围,不能妨碍家庭关系。因而不必担心会出现西方人所说的那种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变成”同性恋爱者的危险,虽然有的日本男人自愿当职业男妓。对于美国存在着成年男子扮演同性恋的被动角色,日本人感到特别吃惊。在日本,成年男子选择少年为对象。对于成人来说,扮演被动角色认为有损人格。日本人有他们自己的界线(什么事可以做而不伤害自尊),不过他们的界线与我们的不同。

精神与肉体不是宇宙中对立的两大势力,这种信条逻辑上导致一个结论,即世界并非善与恶的战场。

日本人始终拒绝把恶的问题看做人生观。他们相信人有两种灵魂,但却不是善的冲动与恶的冲动之间的斗争,而是“温和的”灵魂和“粗暴的”灵魂 [9] ,每个人、每个民族的生涯中都既有应当“温和”的时候,也有应当“粗暴”的时候。并非注定一个灵魂要进地狱,另一个要上天堂。这两个灵魂都是必需的,并且在不同场合下都是善的。

甚至他们的神也显然如此兼具善恶两性。他们的最著名的神素盏鸣尊 [10] 是天照大神(女神)之弟,是“迅猛的男神”。这位男神对其姐姐极为粗暴,在西方神话中可能把他定为魔鬼。天照大神怀疑素盏鸣尊到自己住房来的动机不良,想把他赶到屋外。于是,他放肆地胡闹,在天照大神的大饭厅里乱拉大便,而大神与侍者正在饭厅里举行尝新仪式 [11] 。他毁坏稻田的田埂,这是滔天大罪。最坏的,也是西方人最不可理解的是,他竟然在姐神的卧室的上端挖个窟窿,从中投入“倒剥皮”的斑驹 [12] 。由于素盏鸣尊干了这些坏事,受到诸神的审判,被处以重刑,赶出天国,放逐到“黑暗之国”。 [13] 可是,他仍然是日本众神中一位招人喜爱的神,受到应有的尊敬。

日本人始终明确否认德行包含同恶进行斗争。正如他们的哲学家和宗教家们几百年来所不断阐述的,认为这种道德律不适合于日本。他们大声宣布,这正证明日本人道德的优越。他们说,中国人不得不树立一种道德律,即提高“仁”,亦即公正、慈爱的行为的地位,把它作为一种绝对标准。以仁为标准,一切有缺点的人或行为,就能发现其所不足。他们说,“这种道德律对中国人是好的,因为中国人的劣根性需要这种人为的约束手段。”十八世纪伟大神道家本居宣长 [14] 就是这样说的。 [15] 近代的佛教家及国家主义指导者们也就同样的题目发表著述或举行讲演。他们说,日本人天生性善,可资信赖,没有必要与自己性恶的一半进行斗争,只需要洗净心灵的窗口,使自己的举止适合各种场合。如果它允许自身污秽,其污秽也容易清除,人的善性会再度生辉。日本的佛教哲学比其他任何国家的佛教都更加主张凡人皆可成佛,道德律不在佛经之中,而在于打开自己的悟性和清净无尘的心灵之扉。那么,何必自我怀疑心灵中的发现呢?恶不是人心生而具有的。基督教圣经《诗篇》中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16] 日本人没有这种神学。他们没有关于人的堕落的说教。“人情”是天赐幸福,不应谴责。无论是哲学家还是农民都不谴责人的情欲。

美国人听到这些似乎认为,它必将导致一种自我放纵的纵欲哲学。但是如前所述,日本人把履行义务规定为人生的最高任务。他们完全承认,报恩就是意味着牺牲个人欲望和享乐。他们认为,把追求幸福当做人生重大目标的思想是令人吃惊的、不道德的。他们认为:耽于行乐的幸福只是一种消遣而已。把这种幸福看做大事,以之作为判断国家和家庭的标准,那是不可思议的。人们履行“忠”、“孝”及“义理”的义务,要常常经受苦难,这是他们早已想到的。这虽然使人生艰苦,但他们有充分准备。他们经常放弃自己毫不以为是坏事的享乐,这需要有坚强的意志,而这种坚强意志正是日本人最称颂的美德。

X. 第十章 道德的困境

三岛女士 [26] 的自传《我的狭岛祖国》,最出色地描写了她在道德规则不甚严格的文化中所感受的体验。她渴望到美国留学,并且说服了她的保守家庭,排除“不愿受恩”的观点,接受美国奖学金,进入了卫斯理学院。她说,老师学生对她都特别亲近,但这却使她很不安。“日本人的共同特点是以操行毫无缺陷而自傲,我这种自傲却受到严重伤害。我不知道在这里该如何行动,周围的环境似乎在嘲笑我以往的训练。我为此而恼恨。除了这种模糊而深刻的恼恨以外,我心中再无其他感情。”她感到自己“似乎是一个从其他行星上掉下来的生物,原有的感觉和情绪在这个世界都用不上。日本式的教养,要求任何动作都要文静,每一句言辞都要符合礼貌,这就使我在当前的环境中极为敏感,十分警觉,以至在社交中茫然不知所措。”她花了二三年的时间才解除紧张状态,开始接受别人的好意。她断定,美国人生活在一种她所谓“优美的亲密感”之中,而“亲密感在我三岁时就被当做不礼貌而扼杀了” [27] 。

XI. 第十一章 自我修养

美国人认为,一个人若在自己生活中找到了可能实现的目标,在必要时,就会锻炼自己以求达到自己选择的目标。是否进行锻炼取决于他的理想、良心或维伯伦 [1] 所谓的“职业本能”(an instinct of workmanship)。为了当足球运动员,他可以接受严格的纪律;为了成为一个音乐家或为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他可以放弃一切娱乐。他的良心使他弃绝邪恶和轻率。

日本人自我修养的概念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培养能力,另一类则不仅培养能力,而且要求更高。这第二类,我称之为“圆熟”。 [3]

日本培养“能力”的自我修养,其理由在于能改善他本人驾驭生活的能力。

日本人对死后世界的空想从来不感兴趣。他们的神话都是讲关于神的故事,而不讲逝世的人。他们甚至拒绝佛教关于死后因果报应的思想。他们认为,不管什么人,甚至身份最低贱的农民,死后都能成佛。日本人供在佛坛上的家属灵位就称作“佛”。这种用语在佛教国家中没有第二个。对一般死者用如此大胆的尊称,可以理解,这样的民族当然不会追求涅槃之类的艰难目标。既然一个人怎么都能成佛,就无须终生使肉体受苦而努力达到绝对静止的目标了。

日本人讲“就当死去而活着”的意思则是说这个人已达到了“圆熟”的达观境界。他们常把这句话用于日常的劝勉和鼓励。在鼓励为中学毕业考试而苦恼的少年时,他们会说:“就当你已经死了,这样就容易通过。”在鼓励进行大批商业交易的人也是如此,他的朋友会说:“就当死了,干下去。”当一个人陷入严重的精神苦恼,看不到一线希望时,也常常以“就当已死”的决心去生活。战败后被选为贵族院议员的基督教领袖贺川(丰彦)在其自传小说中说:“就像被魔鬼缠身的人一样,他每天躲在自己房间里哭泣。他那爆发性的抽泣已接近歇斯底里。苦痛持续了一个半月,但生命终于获胜。……我要此身带上死的力量活下去……他要就当已经死了投入战斗之中。……他决心要当一个基督徒。” [35] 战争期间,日本军人喜欢说:“我决心就当死了,以报答皇恩。”这句话包含着一系列行动,如在出征前为自己举行葬礼,发誓把自己的身体“变成硫黄岛上的一抔土”,决心“与缅甸的鲜花一起凋落”等等。

XII. 第十二章 儿童学习

日本人并不以公开裸浴为羞,但却特别重视妇女的睡姿。男孩怎么睡都没关系,女孩则必须双脚并紧,直身而睡。这是训练男女有别的早期规则之一。如同其他几乎所有的规则一样,这种要求也是对上层阶级比对下层阶级更严格。杉本夫人(钺子)谈及她自身的武士家庭教养时说:“自我记事时起,我晚上总是小心静静地躺在小小的木枕上。……武士的女儿不论在什么场合,即使睡觉时也要做到身心不乱。男孩子睡觉可以四肢叉开,呈‘大’字形,手足乱放。女孩子睡觉则必须小心谨慎,曲身庄重地呈现‘き’字形。这表现了一种‘自制’的精神。” [5] 日本妇女告诉我,晚上睡觉时,母亲或奶妈要帮她们把手脚放规矩。

这种学龄前的儿童集团相互之间毫无拘束。在西方人看来,他们有许多游戏是毫不害臊地干一些猥亵事情。孩子们有性的知识,是因为大人随便谈论,也由于日本家庭居室狭窄。而且,母亲逗孩子、给孩子洗澡时,也常常指戳生殖器,尤其是男孩的阴茎。只要注意场合和对象,日本人一般不责备孩子的性游戏。手淫也不认为是危险的事情。伙伴之间随便相互揭丑(若是大人,这种揭丑会是侮辱),相互炫耀(若是大人这种自炫会引起耻辱感)。而对孩子,日本人却平静地笑着说:“孩子是不知什么叫羞耻的”,并补充说:“因而他们才如此幸福。”这就是幼儿与成人之间的鸿沟。因为,如果说哪位成年人“不知羞耻”,就等于骂那个人死不要脸。

有地位的家庭在年轻夫妇结婚时会交给他们“枕草纸” [12] 和绘有各种姿态的画卷。正如一位日本人说的:“看书就可以学会。好比庭园布置,父亲并不教导如何布置日本式庭园,但你上了年纪就会学会这种嗜好。”他们把性行为和园艺都看做到时候看书就会,这很有趣,虽然日本大部分青年是通过别的办法学习性行为。

XIII. 第十三章 投降后的日本人

日本曾战胜过一个强国。在敌国最终投降,而且日本认为它并未嘲笑过日本时,日本作为战胜者,曾谨慎地避免侮辱失败的敌人。1905年俄军在旅顺口投降时,有一张日本妇孺皆知的著名照片。照片上,战胜者和战败者的区别只是军服不同,俄国军人并没有解除武器,依然佩带着军刀。据日本人流传的著名故事说,当俄军司令官斯提塞尔将军表示同意日方提出的投降条件时,一位日本大尉和一名翻译带着食品来到俄军司令部。当时,“除了斯提塞尔将军的坐骑以外,所有军马已全被宰杀吃掉。因此,日本人带来的五十只鸡和一百个生鸡蛋受到了由衷的欢迎”。次日,斯提塞尔将军和乃木将军如约会见。“两位将军握手,斯提塞尔将军赞扬日本军队的英勇……乃木将军则称颂俄军长期的坚强防御。斯提塞尔将军对乃木将军在这次战争中失去两个儿子表示同情。……斯提塞尔将军把自己心爱的阿拉伯种白马送给了乃木将军。乃木将军说,虽然极其希望从阁下手中得到这匹马,却必须首先献给天皇陛下。他相信这匹马一定会下赐给他。他许诺,如果那样,他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爱马那样加意爱护它。” [7] 日本人都知道,乃木将军为斯提塞尔将军的爱马在住宅前院建了一所马厩。据描述,它比乃木将军自己的住房还要讲究,将军死后,成为乃木神社的一部分。

美国取得最后胜利使日本人所处的环境再次发生了变化。如同日本人生活中的通例一样,他们的最终失败使他们放弃了前此所采取的方针。日本人这种独特的伦理观,使他们能够自行涤除积垢。美国的政策和麦克阿瑟将军的对日管理没有增添需要清洗的新的屈辱。他们只坚持那些在日本人看来仅属于接受战败“当然结果”的事情,这种做法显然奏了效。

保留天皇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这件事处理得很好。天皇先访问麦克阿瑟将军 [8] ,而不是麦克阿瑟将军先访问天皇,这件事给日本人上了一次生动的课,其意义是西方人难以估计的。据说,在建议天皇否认神格时,天皇曾提出异议,说让他抛弃他本来就没有的东西,感到很为难。他真诚地说,日本人并未把他看做西方意义上的神。但是麦克阿瑟司令部劝他说,西方人关于天皇仍在坚持神格的想法将影响日本的国际声誉。于是天皇强忍这种为难,同意发表否认神格的声明。 [9] 天皇在元旦发表了声明,并要求把世界各国对此事的评论全部译给他看。读了这些论评后,天皇致函麦克阿瑟司令部表示满意。外国人在此以前显然不理解,天皇对发表声明一事感到高兴。

日本的行为动机是随机应变的,如果情况允许,日本将在和平的世界中谋求其地位。如若不然,他们也会成为武装阵营的一员。

现在日本人认识到军国主义已经失败。他们还将注视,军国主义在世界其他国家是否也在失败。如果没有失败,日本会再次燃起自己的好战热情并显示其对战争如何能作出贡献。如果军国主义在其他国家也失败了,日本则将证明:它怎样汲取了一项教训,即帝国主义的称霸企图绝不是到达荣誉之路。

XIV. 附录一:鲁思·本尼迪克特小传

1944年6月,鲁思接受了研究日本的任务。1945年5月,鲁思开始撰写关于日本天皇的备忘录和关于日本文化的报告。“报告”约于8月间完全,名称是:“Report 25:Japanese Behavior Patterns”,于9月15日提交战时情报局。备忘录提交的时间要早于报告。在关于如何对待天皇这个重大问题上,鲁思明确主张保存并利用天皇 [13] 。

1946年,鲁思把这份报告改写成《菊与刀》,出版后立即在日本和美国畅销。这是一本“探讨日本何以成为日本民族的书”。 [14] 一个从未到过日本的文化人类学者,在短短几年之内,搜集了如此生动、具体的资料,并形成了关于日本民族和日本人的许多论点,日本学者为之叹服,但也有一些学者不免质疑。总之,影响很大,人们对美国新兴的文化人类学也引起了重视。

在《菊与刀》出版以前,文化人类学调查研究的对象大多是岛屿、山区等地与外界很少接触,甚至少有文字历史的边沿少数民族,研究的方法主要靠直接接触、实地调查。《菊与刀》这本书的研究对象,则是历史文化悠久、名列世界列强、位居东方而又吸收了西方文化的当代大国日本,其研究又只能在美国进行。这显然是文化人类学的一大突破性的尝试。

XV. 附录二:日本学者对《菊与刀》的评论

川岛武宜文章的标题是《评价与批判》 。川岛认为:此书第1章是方法论。第3、第5-6、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2各章分论等级制(Hierarchy)、恩、义理、名誉、人情、道德、修养、儿童教育。第2、第4、第13章不太重要。

在美国,《领袖周刊》有文章把这本书列为领袖必读的100本名著中的第7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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